旅游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

来源:丹巴新文网

8月20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信息发布,厅方表示旨在加强市场规范,决定通报数起违规案例,以此严肃整顿旅游行业乱象及强制消费等问题。这些案例均为近期查处的典型行为。

首例涉及未签订书面旅游合同。运城市星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2026年3月负责组织皇城相府和湘峪古堡的一日游活动,但未能与42名游客签署书面合同,且在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找不到对应的团队备案记录。这种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的要求。至2026年5月,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此处以2万元罚款进行了处罚。

第二例情况是导游无旅行社委派私自接单。导游李某某在没有得到旅行社授权下,在华严寺景区内提供导游服务。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在2026年5月决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同时暂扣导游证一个月份。

第三例为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阳泉市居民王某在2026年2月期间未取得导游执业资格,仍进行导游讲解工作。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阳泉市文化和旅游局在2026年6月依法对此罚款3000元。

第四例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蔚某某在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形下,给出了全额服务方案,包括交通、景区门票、住宿、餐饮等,并推出旅游产品信息,组织游客前往河南。这种操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在2026年6月依法没收了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万元。

第五例情况是不支付服务接收旅行社的费用。山西梦之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吕梁市离石区碧水路分公司把“北京天津四日游”团队委托给北京某旅行社安排,但没有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在2026年2月决定对此实施停业整顿1个月。

消息源自山西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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