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两港口遭巴拿马政府强制接管的消息传来,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0001.HK,简称“长江和记”)迅速作出反应,分别启动商事仲裁和投资仲裁两个程序。
文|《财经》研究员 郭丽琴
编辑|朱弢
2026年8月20日,长江和记正式对巴拿马政府提起仲裁,索求赔偿金额超出15亿美元。此前,在五个多月前也就是2026年3月6日,公司已经根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针对旗下巴拿马港口公司(Hutchison Ports PPC)因两个港口被政府强制接管一事,向巴拿马政府提出国际仲裁,索赔金额至少为20亿美元。通过这两个仲裁程序,长江和记实现了双管齐下的策略。这两种仲裁方式通常具有一裁终局的特点,并且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
中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孙巍介绍,长江和记首先启动的是依据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仲裁规则来进行仲裁的程序,属于商事仲裁(也可以称为“ICC仲裁”)的范畴。商事仲裁是一种基于双方在合同条款或事后约定的仲裁协议,来通过中立仲裁庭解决平等主体之间商事争议的私人纠纷机制,常常涉及商业合同、投资、贸易等市场化活动的争议解决。
新启动的国际投资仲裁(Investment Arbitration)则依照的是投资协定中的 ISDS条款(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即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提出的。在这种类型的仲裁中,投资者通常会指控东道国违反了国际投资协定(例如双边或多边投资协定、区域贸易协定的投资章节所规定的投资保护义务),并质疑东道国的监管措施,例如环保法规、税收政策等是否违背了投资保护义务。
孙巍提出,与商事仲裁相比,投资仲裁所涉及的是投资者和东道国之间的争端,往往融合了地缘政治的复杂考量。
长江和记发给《财经》的声明中透露,公司新提出的国际仲裁是以巴拿马违反投资保护条约为基础,指责该国针对一项已有数十年历史的港口特许经营权采取了国家行为,且以此破坏了长江和记在巴拿马的正常投资。声明中进一步提到,早在2026年2月4日,长江和记就已经就巴拿马一年内对自身资产的连续打压问题,向该国政府发送了投资保护条约争议通知,寻求解决途径,但未能得到实际回应。
声明还明确指出,长江和记根据投资条约所享有的权利,与旗下巴拿马港口公司所进行仲裁的合约权利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后者的仲裁过程已经迅速展开。同时,巴拿马此前试图迫使长江和记将巴拿马港口公司所启动的合约仲裁纳入其中,这一企图无视了公司法人地位及特许经营合约的适用范围,最终未能成功,此事已在公开记录中有明确记载。
长江和记由李嘉诚创立,现任主席为其长子李泽钜,公司总部设在中国香港。在全球范围内,长江和记经营着包括港口、零售、基建和电讯在内的多种综合业务。
长江和记在陈述中描述,自2025年初起,巴拿马突然对长江和记的投资展开了国家层面的打压行动。这些行动包括在缺乏正当程序的情况下突然启动调查、否定其长期以来保护了港口特许经营权达30年的法律立场、使用政府手段挑战既有“合约法”和特许经营权之合宪性,以及企图替换长江和记附属公司巴拿马港口公司。
在收到条约争议通知后,巴拿马非但没有试图解决问题,反而采用行政手段加剧了其国家行动,并于2026年2月23日强行接管了原本属于巴拿马港口公司管理的巴尔博亚港和克里斯托瓦尔港两个主要的货柜码头。此次行动导致长江和记遭受重大损失,包括被没收的物业、设备、技术、员工、专有及受法律保护文件和资料,长江和记因此发出了补充条约通知。
自强行接管行动和补充条约通知发出之后,巴拿马并未采取任何措施来解决问题,反而继续其打压行为并散布不实言论。
长江和记强调,自条约争议通知发出超过六个月后,巴拿马仅进行了一次磋商会议,会议中从未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解决方案。
长江和记指出,所有这些事实均表明,巴拿马在法治、公司法人地位、合约当事方范围、仲裁协议适用方面都表现出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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