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景德镇旅游热度不断上扬,众多游客涌入当地游玩。景区周边,两轮和三轮电动车租赁服务异常火爆。不过,一些租赁商家为了牟利,把没有牌照、缺乏保险、车况恶劣的车辆提供给游客使用,导致很多游客无证驾驶电动车在景区街道穿梭,埋下了不少交通安全隐患。为保障暑期旅游出行安全,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珠山大队近期联合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两轮、三轮电动车和摩托车租赁车辆展开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规出租等突出问题。
此次行动重点针对网红景点、景区入口、商业区附近的租车店,执法交警采取了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租赁车辆进行彻底检查。交警们认真核对每辆车的牌照、保险以及车况,同时严格查处游客无证骑行的行为。此外,执法人员还向租车商家进行普法宣传,并向游客普及骑行安全知识。
在此,特别提醒来景德镇旅游的游客:不要只图一时方便,坚决不租用无牌照、无保险、没配备安全头盔的车辆。无证驾驶是明确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身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电动车上路要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好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靠右行驶,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租赁商户也需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准把车辆租给没有相应驾驶资格的人。若将电动车或摩托车交给未取得合格驾驶证的人驾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处以500元罚款,可能还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若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上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记9分,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可处十五天以下拘留。
今后,珠山大队将继续保持严格管理措施,常态化整治租车行业的乱象,号召商户合法经营、游客理性租车,共同努力把瓷都的交通环境建设得更安全、更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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