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晚上,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了情况通报。通报指出,在省厅的统一指导监督下,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这四个州市的文旅部门,依照相关规定,针对央视财经报道中提到的云南“低价团”问题,对相关的旅行社和导游开始了立案调查。通报显示,那些涉事的旅行社已经失去了业务经营许可证,涉事导游也被吊销了导游证。另外,8家购物场所也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目前已经全部暂时关张进行整改。
从8月16日央视曝光这个问题,到8月18日公布调查结果,仅仅48小时的时间。云南用非常迅速的行动,重拳整治“低价团”,表明了清除不良现象、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的决心和勇气。云南省文旅厅还表示,将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等多个部门,进一步深入挖掘案件线索,查清背后操控的人、主谋以及最大的受益者。要将这些不法线索移交给司法机关,追根究底、一查到底、严惩不贷,推动从处理个别事件转向深挖完整的不法利益链。
“低价团”为什么总是禁而不绝?这是由于其背后扭曲的利益链条在作祟。“低价团”的运营模式大致分为四个步骤:首先,组团社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吸引游客;然后,组团社将游客转交给旅游目的地的地接社;地接社在安排行程时,会设置多个购物点;导游引导游客进店消费,从中获取“返点”,以此弥补导游和地接社的成本,并获得利润。
按照现行法律,“低价团”一旦发生强制购物的违法行为,旅游目的地的政府执法机构,由于执法权和管辖权的限制,只能处罚地接旅行社及其导游,而对于处于利益链上游的组团社则无能为力。这也是“低价团”发生强制购物事件后,往往只有带团导游和地接社受重罚,而组团社却几乎不受影响的重要原因。
由此可见,要彻底切断“低价团”的利益链,仅靠旅游目的地的努力显然不够,需要在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建立上下联动惩处的机制,特别是要求游客输出地的管理部门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明确组团社“首接”(组团)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主动过滤、拒绝“低价团”,禁止回避、转嫁责任。一旦发生强制购物等违法事件,组团社应当与地接社共同承担违法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切断“低价团”背后扭曲的利益链,更好地保护游客权利,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
事实上,要彻底根除“低价团”的存在基础,并不是短时间就能完成的。要解决“低价团”的乱象问题,关键在于要告别依赖舆论的应对方式,让监管回归到常态化和长效化。监管部门需要转变工作思路,从被动应对转为主动出击。首先要从源头上加强制度约束,明确不合理低价游的判定标准,对线上线下旅游产品的宣传内容和定价规则进行常态化检查,从吸引顾客的环节压缩不合理低价团的生存空间。其次要彻底改变“坐等曝光”的消极心态,通过常态化的明察暗访、随机检查、全流程监管,将执法力量部署到旅游市场的前沿,让违规行为在日常中得到遏制。
对于参加旅游团的游客,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告知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报名参加不正规旅行社组织的活动。低价游本质上是一场心理博弈,消费者作为弱势方,通常是这场博弈的输家,即使不消费,也会浪费宝贵的时间和旅行社进行争执,影响旅游的心情。消费者在旅游时应该改变单纯比价的观念,理性消费,尽量选择正规旅行社,核查其资质,签订正式的合同,仔细阅读行程安排,避免落入低价游的陷阱。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