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辛圆
周四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何亚东针对美国对无人机加征关税、欧盟对中国企业实施跨境调查等热点问题做出了回应。
针对美方征收无人机关税一事,何亚东透露,商务部已经注意到美方对无人机及零部件征收232关税的决定。中方长久以来认为,美方的232措施是以“国家安全”为幌子推行单边主义、搞保护主义。事实上,中国出口至美国的无人机主要应用在农业、设备巡检、影视娱乐等民用领域。
何亚东进一步强调,美方232措施扩大国家安全概念,对不同贸易伙伴实施差异化关税税率,对中国相关产品存在歧视,严重损害了中方企业利益,破坏了全球无人机产供链合作秩序,进而干扰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方对此持坚决反对态度。中方呼吁美方即刻撤销232相关关税措施。
美国白宫于当地时间8月13日发表声明,称总统特朗普当日签署公告,以国家安全威胁为由,对进口无人机及零部件实施10%至100%的从价关税。
公告里提到,对具有高度敏感性的特定尺寸或特定功能的无人机,以及此类无人机停靠站和部分关键组件,征收100%从价关税。此类无人机包括最大起飞重量超过25公斤的机型以及配备热成像功能的无人机。而对尺寸较小且不具备特定功能的某些无人机及其他无人机组件,征收25%从价关税。
公告指出,上述关税将在签署后21天生效。对于非高度敏感的无人机组件,关税将在签署后180天生效。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周密在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表示,100%的惩罚性关税远远超出了常规安全管控所需的合理范围,从本质上说是通过关税壁垒,削弱中国无人机产品在美国市场的性价比优势,遏制其市场份额。美方借关税促使全球无人机产能、供应链向美国转移,鼓励外资赴美设厂,帮助本土无人机产业成长。国家安全只是美方管控的法理外衣,产业保护才是真正目的。
当天发布会上,有记者询问了关于8月19日,中方针对欧盟利用《外国补贴条例》对中国相关实体的跨境调查行为发布禁执令一事。
何亚东回应称,今年5月,在同方威视案中,中方首次发布禁执令。近期,欧方又在京东案中试图向中国境内相关银行机构不合理索要与研究调查无关的大量中国境内信息。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在全面调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认定欧方在京东的FSR调查中对有关中国实体采取的跨境调查措施属于不当域外管辖,要求境内所有组织和个人不得执行或协助执行该措施。
何亚东表示,中方一贯反对欧方滥用《外国补贴条例》(FSR)等单边手段打压中国企业。希望欧方能与中国相互配合,迅速纠正FSR调查中的错误行为,通过政府间对话增进沟通。中方将持续关注欧方动态,并将采取必要手段坚决保障国家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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