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0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涉及被告单位恒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集团)、被告单位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以及被告人许家印案。恒大集团被判处罚金88.2亿元人民币,恒大地产被判处罚金70亿元人民币。许家印因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其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如有不足,责令退赔。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家印作为恒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全面负责集团运营活动,管理并控制着恒大地产、恒大财富、恒大南昌等多家企业,投资范围涵盖地产、物业、金融等领域。2016年至2021年间,恒大集团、恒大地产以及许家印违法运用持续性、大规模财务造假手段,虚增资产、隐瞒负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行为。恒大集团和许家印还通过行贿方式获取金融机构控制权,违法套取信贷资金、保险资金供恒大集团使用,进而实施了单位行贿、违法发放贷款、违法运用资金等犯罪行为。许家印利用担任恒大地产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策划财务造假,并以分红名义侵占公司财产。
法院认定,恒大集团、许家印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单位行贿罪。许家印的行为还涉及到违法运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恒大地产的行为则被认定为欺诈发行证券罪。对于恒大集团和许家印,法院依法实施数罪并罚。恒大集团、恒大地产以及许家印的犯罪行为严重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公私财产权益,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其社会危害性特别严重,理应受到法律严惩。法院依据被告单位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退赔损失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的执行上具有优先性。
同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还审理并公开宣判了恒大集团相关涉案人员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违法运用资金等案件,依法对甄立涛、柯鹏、许腾鹤、许智健、杜亮、梁栋等56人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从十八年降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同时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对他们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以及集资参与人代表等旁听了此次宣判。
消息来源于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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