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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长宁县升学宴墙体倒塌事件:主办方或需赔偿多项费用

来源:丹巴新文网
律师分析长宁县升学宴墙体倒塌事件:主办方或需赔偿多项费用

8月18日下午,四川宜宾市长宁县硐底镇新堡村有村民在家中院坝为子女操办升学宴。当固定雨棚的楼房顶女儿墙因积水过多、绳索受力过大而倒塌时,酿成5人丧生、17人受伤的事故。伤者均送医救治,其中5人因伤势过重不治。19日,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刚向记者解释说,若主办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为损害后果负责。

现场情况。

邓刚进一步分析,依照我国法律,作为集体活动发起方的主办方,若有疏漏导致他人受害,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赔偿范围或涉及医疗费、丧葬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项目。”邓刚补充,参与者自身亦有安全注意责任,“若对显见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处置,自身亦可能需对损害承担部分责任”。

南都早前报道,19日长宁县应急管理局通报,18日17时30分事发,确因固定临时雨棚的女儿墙坍塌致死3人,另有2名送医者抢救无效死亡,17伤者还在治疗中。当局正全力救治并处理后续事宜。

19日,主办方的堂弟张先生向记者表达悲痛,称村里不常举办升学宴,“谁都不愿遇上这种惨剧”。他描述事发时约下午五点半,宾客已就坐但未开席,“突然墙体垮下来,主家当场晕厥送医”。张先生因未坐靠墙位置幸免于难。

张先生提及堂哥的孩子功课一直优秀,高考得500余分。起初因家境贫寒曾放弃宴席。“堂哥前些年患癌化疗,现刚康复。家里仅靠母亲种菜和我做零工维持。”

事故发生后,张先生返回堂哥家,见政府人员正做善后工作,已接走堂哥全家供照顾。

“官方通报为准。”19日,长宁县硐底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时强调,“当前重心是救治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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