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约谈了20家儿童寝具的制造企业,并通报了近期一项比较试验中发现的若干产品问题。比较试验结果显示,部分产品在安全方面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边缘未倒圆、锐利尖端突出、孔及间隙不合规定、绳带过长、警示标识缺失,还有有害物质超标的情况。
此番比较试验的样品共20款,由工作人员从电商平台以及线下家具城、商场中进行随机选购。试验依据的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婴幼儿及儿童家具安全技术规范》(GB 28007—2024)来实施检测。
检测表明,受检样品均未出现木质件腐朽虫蛀、金属件锈蚀的情况。在结构安全性和有害物质限量方面,整体表现出色。但在警示标识、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限量及特定产品结构安全方面,却存在不同层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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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警示标识问题的存在较为突出。结构安全方面存在多重风险。少数样品中有害物质超标的情况。特定产品结构安全也存在隐患。
北京消协提出了“三项要求”。要求一,立即停止销售那些存在问题的产品。涉及问题的企业应即时启动产品问题处置的流程,逐一核实、分类处理那些不合格的产品。并必须遵循“该下架的立即下架、该封存的统一封存”的原则,在整改结束前,全面暂停线上线下销售。
要求二,对照国家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各企业需梳理本次曝光的不合格问题,对同型号、同批次的产品的进行重点复核。同时,对所有在售产品依照国家标准逐项核验。将质量把控落实在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售后跟踪的每一个环节。
要求三,建立长效的质量管控机制。各企业需将产品标准作为基本要求,不断增加品控的投入,配置必要的检测设备与专业质检人员,严格执行出厂检验的制度。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通知,各相关企业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或者说明,内容应包含问题成因分析、已采纳的具体整改措施、处置方案、整改进度的具体时间点以及后续的品控计划等,保证整改的全过程都是可查可追溯的。平台企业与家具卖场应依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比较试验结果,主动下架那些不合格的产品并停止销售。等到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销售。
同时,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会持续关注各相关企业的整改落实的情况,针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公开批评、向相关行政部门移送线索、提起公益诉讼等进一步的措施,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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