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生几个孩子谁说了算?学者分析

来源:丹巴新文网
生几个孩子谁说了算?学者分析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多孩家庭究竟由谁决定是否继续生育、生育几个孩子?澎湃新闻记者关注到核心期刊《人口与经济》近期刊发的文章《谁说了算?家庭多孩生育决策模式研究》,这篇文章针对这一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文章的作者是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讲师缐孟瑶,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首都教育经济研究基地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泽云。

文章摘要中提到,以往的研究大多从教育、收入、就业和隔代照料等角度解释生育行为,但对于家庭内部决策过程的分析却相对不足。为此,文章着眼于家庭内部视角,考察夫妻双方的偏好、他们之间的偏好分歧以及相对谈判能力是如何影响多孩生育行为的。文章使用了2014年和2022年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结合夫妻双方的生育偏好和后续的生育行为,分析了中国育龄家庭在二孩和三孩生育决策上所展现的不同模式。

研究结果显示:第一,对于那些尚未生育二孩的家庭,仍然存在较高比例的夫妻双方都倾向于生育二孩,这说明现实层面的约束条件仍然是影响二孩生育的关键因素。第二,在二孩生育的过程中,单方面的生育意愿往往难以转变为实际行动,这一特点在城市家庭以及较晚出生队列中表现得更为显著。第三,不论最终是否选择生育三孩,夫妻双方的初始三孩意愿总体上都比较低。第四,三孩生育行为更加贴近谈判模式,特别是在丈夫三孩意愿较强的情形下。在这样的情况下,妻子的相对谈判能力越强,丈夫的三孩意愿就愈发难以转化为实际的生育行为。通过审视家庭内部的决策过程来解释多孩生育行为,不仅拓展了生育研究的分析角度,也为改进生育支持政策以及推进家庭责任共担提供了实证依据和政策建议。

依据现有研究,文章将家庭多孩生育决策归纳为五种模式:母权模式、父权模式、否决模式、协约模式和谈判模式。

母权模式描述的是妻子在生育决策中扮演主导角色,最终决定权掌握在妻子手中。父权模式则反映丈夫在生育决策中占据主导地位。这种模式通常与传统的家庭结构、经济资源的分配方式以及宗法观念密切相关。否决模式意味着夫妻双方都享有“一票否决”的权利,一旦有一方不同意,生育计划就无法实施。上述三种模式处理夫妻分歧的方式都比较直接,要么是由一方主导,要么是任何一方都有权否决。然而现实中的夫妻决策往往还留有协商的空间。协约模式和谈判模式正是体现了这一特征。

协约模式是指夫妻双方在生育之前通过协商达成一个可靠的承诺,其中一方在生育之后,会通过消费、资源配置等方式对另一方承担的生育成本进行补偿。谈判模式则在更高程度上考虑了现实中承诺难以完全兑现的情况。夫妻双方无法在生育前就未来补偿形成有效的约束,资源只能在生育后进行重新分配。在这样的模式下,已经发生的生育投入变成了沉没成本,而承担更多生育成本的一方可能会面临“套牢”的风险,因此会更加慎重地做出生育决定。

研究进一步揭示:第一,在尚未生育二孩的家庭中,超过60%的夫妻双方都表达出想要生育二孩的意愿;第二,中国育龄家庭的二孩生育行为更接近于否决模式,即通常需要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实现生育二孩的目标,并且这一特征在城市家庭以及较晚出生队列(即“80后”和“90后”)中表现得更为清楚;第三,不论是否最终选择生育三孩,夫妻双方的初始三孩意愿总体上都相对较低;第四,中国育龄家庭的三孩生育行为更贴近谈判模式,并且这种模式主要出现在丈夫三孩意愿较强的情况下。

基于这些研究结论,文章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政策启示:

首先,未生育二孩的家庭中仍然有相当比例的夫妻双方表现出二孩意愿,这说明从生育意愿到实际生育行为之间的转化仍然受到现实条件的限制。因此,相关政策应当继续降低托育、教育、住房和养育成本,以促进生育意愿向实际生育行为的转化。

其次,夫妻双方的三孩意愿整体上并不高,这表明提升三孩生育水平不仅需要经济上的支持,也依赖于更为稳定的生育预期和更友好的社会环境。应该通过公共政策、社会宣传和制度规范,逐步构建一个更加包容和支持家庭发展的社会环境。

最后,生育决策是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研究发现,二孩生育更符合双方共同决策的逻辑,单方面的生育意愿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