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正值第四个国家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标志我国生态保护迈入法典建设新阶段。这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的法典,对运用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意义重大,为国家乃至全球共建清洁美丽的家园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习近平总书记的这句谆谆教诲言犹在耳。
制度建设与法治保障并举,体制改革同绿色发展同行。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之下,我国生态保护治理进入崭新篇章,绿色低碳发展步伐更加坚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乐章奏演得更加动听。
思想指引:“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
一部法典,见证生态文明建设的里程碑——
2026年3月12日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此乃继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冠以“法典”名号的法律法规。
承载亿万人民对美好家园的期盼,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载入法律,使其核心主旨转化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准则,从而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思想之光,照亮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前进道路。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结晶与实践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及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深度融合的重大体现。这一重要思想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准则。
在青海,中学教师新文退休后, volunteer 成为一名“民间河长”,常年骑着三轮车巡视在海拔4500多米的沱沱河岸。
“沱沱河是我们的母亲河,守护它是我的职责所在。”他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是所有一线护河人的共同心愿。
今年正值河湖长制全面推行十周年。青海通过河湖长制逐级落实江河保护责任,使得条条河流、个个湖泊都配有专属的巡护人员。一处处美丽河湖不仅增添了大地的美景,也为人们点亮了生活的光明。
河湖长制的推行,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日趋成熟的生动体现。
2026年3月15日,在安徽省黄山市歙县雄村拍摄的新安江沿岸风光照(无人机视角)。新华社发(郑宏 摄)
治国理政,制度为本。制度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生态文明建设尤其如此。
“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
“唯有实施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要加快制度创新步伐,增加制度供给量,完善制度配套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使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
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彰显了生态文明建设要用制度管权治吏、护蓝增绿的坚定决心。
用“制”促“治”,夯实基础。自党的十八大起,我国着力构建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根基。
新时代以来,一系列制度护航美丽中国建设,《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两大重要文件相继问世,形成了生态文明体制的纲领性框架,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建立施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排污许可制等制度规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日趋严密健全。
2026年,中办、国办发布《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旨在提升对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执行力,以考核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及相关工作落实,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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