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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公职人员驾车进地库碾死醉汉,“躺在右转车道盲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来源:丹巴新文网
广西一公职人员驾车进地库碾死醉汉,“躺在右转车道盲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小区地库下坡转弯,车轮压倒横卧车道的醉汉,酿成死亡悲剧。2024年11月20日广西来宾武宣县钻石华府发生的这起事件, Public servant Chen 先生的人生因此急刹车。

那天晚上8点35分左右,Chen 先生驾车入库下坡,绕墙右转时,车猛地一颠。他下车察看,才知晓右前轮碾过一名醉倒在车行道的男性。紧接着,该男子的妻子赶来。Chen 先生马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男子最终没能抢救回来。

Chen 先生反复向警方陈述,醉汉当时位于地库右转车道的视线盲区。据此,警方以过失致人死亡对他展开立案侦查。

最后,Chen 先生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警方移交检察院处理。今年1月26日,武宣县人民检察院认定,虽然Chen 先生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但由于他主动赔偿了部分损失并获得了被害方的谅解,社会矛盾已经平息,无需施加刑罚,于是决定不起诉。

尽管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作为公职人员,Chen 先生因触犯刑法,正接受纪委的纪律处分,目前已被撤职并扣除绩效工资。

▲事故现场

▲警方鉴定书

▲警方“假人实验”场景

▲不起诉决定书截图

同小区住户透露:

事故后物业在转弯处安装了反光镜

8月13日,记者多次联系负责此案的检察官,电话总是无人接听。记者希望能了解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但醉汉家属拒绝向记者描述当时情形。

一位同小区住户说到,小区地库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光线昏暗,从地库入口正对面便是承重柱,必须右转,这就形成了驾驶盲区,车辆A柱会遮挡右转后的地面,事故就发生在这个盲区内。事故发生后,小区物业在库门转弯位置添设了一面镜子,能照见弯道对侧情况。

一位长期从事事故勘察的交警坦言,车库内出现人躺卧情形的概率极小,驾车者对地库环境有基本认知,大家都在遵循这种环境的驾驶方式。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认为,本案的核心在于厘清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界限,关键在于考察驾驶员是否应当预见到危险结果。疏忽大意过失即行为人本应预见到风险,却因疏忽未能预见;意外事件则是损害结果发生后,该情形完全出乎意料,行为人无过失、不构成犯罪。地下车库车道正常情况下不应有人躺卧,被害人的酒精含量高达320.09mg/100ml,从电动车摔下倒地,情形相当反常。检察院作出的是相对不起诉决定,其前提是认可已满足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构成要件,仅因赔偿谅解、矛盾化解,所以不予刑罚,这和认定无犯罪事实的绝对不起诉有所出入。

关于这份不起诉决定是否会影响Chen先生的工作以及孩子的政审前景,张永辉表示,作为公职人员,在相对不起诉情形下,纪检监察机关可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该处分具备程序与规范依据,理由是相对不起诉属于“有罪不处罚”,并非确认无犯罪。如果对处分不服,可以申请复审、复核;倘若刑事申诉成功变更不起诉类型,可作为处分抗辩的关键新证据。就政审而言,相对不起诉没有法院有罪判决,无刑事犯罪记录,原则上不会直接导致子女入伍政审受阻。但案件卷宗会存档涉案记录,部分征兵单位可能会将涉诉情况纳入综合评估。

新民晚报整合自红星新闻、都市快报、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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