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贵州省纪委监委披露信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赵书跃,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现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
赵书跃,男,1958年8月出生于贵州贵阳,中共党员,从贵州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毕业。曾担任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2018年9月21日,茅台集团举行领导干部大会,省国资委党委及省国资委宣布任免通知,赵书跃同志不再担任茅台集团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近些年,茅台集团及其子公司有多名高层涉纪涉法,袁仁国、高卫东两任前董事长均因受贿罪获判无期徒刑,袁仁国于2023年9月在狱中离世。
1、蒋焰
2026年3月13日通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蒋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受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遵义市监委监察调查。
2、周振乾
2025年9月消息,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振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现正受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钟山区监委监察调查。
3、喻阳洪
2025年7月,贵州遵义茅台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喻阳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受遵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丁雄军(原董事长)
2025年1月,贵州茅台集团原董事长丁雄军被查;至2026年5月,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丁雄军(正厅级),因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经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管辖,依法向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丁雄军利用担任贵州省清镇市委常委、副市长,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贵阳市白云区委书记,贵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毕节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贵州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掩饰、隐瞒部分受贿所得的来源和性质,情节严重,依法应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高卫东(原董事长)
2022年5月,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局长高卫东接受审查调查。至2020年3月至2021年8月,高卫东担任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其担任茅台集团董事长任期仅17个月。
至2024年2月,高卫东被以受贿罪判无期徒刑。审理查明,高卫东利用担任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贵阳市副市长,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副厅长、厅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人员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余元,其中4656万余元未实际取得。
6、袁仁国(原董事长)
2019年5月,曾担任茅台集团董事长的袁仁国被“双开”。资料显示,袁仁国在茅台工作达43年,执掌贵州茅台18年。
“双开”通报指出,袁仁国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大搞权权、权钱交易,为不法经销商违规经营茅台酒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
至2021年9月,袁仁国因受贿罪获判无期徒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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