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热之物(诱发内热)
包括韭菜、生姜、花椒、胡椒、荔枝、龙眼、羊肉等。
食用注意:阴虚火旺体质、发烧期间或口干便秘者不宜食用。
二、湿热之物(助长湿热)
有饴糖、米酒、糯米、油炸食品、肥猪肉等。
食用注意:患脂肪肝、痤疮、舌苔黄腻者需谨慎食用。
三、痰湿之物(助生痰湿)
涵盖奶油蛋糕、含反式脂肪酸的植物奶油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奶酪、肥肉等。
食用注意:肥胖、高血脂、咳痰多者应严格限制摄入。
四、冷积之物(伤阳滞寒)
涵盖西瓜、梨、柿子、冰镇冷饮、凉拌菜、苦瓜、螃蟹等。
食用注意:脾胃虚寒、手足冰凉、经期女性应忌食。
五、疮毒之物(诱发疮疡)
有竹笋、蘑菇、带鱼、螃蟹、鹅肉等。
食用注意:皮肤出现化脓感染、痈肿疔疮期间不宜食用。
六、发风之物(引动风邪)
包括香菜、香椿、虾、鲤鱼、黄鱼、鹅肉等。
食用注意:荨麻疹、湿疹、过敏性紫癜等过敏性疾病发作期应慎食。
七、动血之物(活血动血)
涵盖辣椒、胡椒、白酒、山楂、桂圆、藏红花等。
食用注意:月经量过多、牙龈出血、消化道出血、服用抗凝药期间应忌食。
八、发燥火之物(助燥上火)
有煎炸食品、辣椒、榴莲、咖喱等。
食用注意:口干舌燥、咽喉肿痛、痤疮爆发期应控制分量。
九、发滞气之物(壅塞滞气)
有羊肉、芡实、莲子、芋头、糯米、年糕、豆类(含红豆、绿豆、黄豆)等。
食用注意: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术后肠胀气者应少吃。
十、光敏性发物(诱发日光性皮炎)
包括芹菜、香菜、无花果、柠檬皮、芒果皮等。
食用注意:服用光敏性药物(如某些降压药、抗生素)期间或长时间暴晒前24小时应慎食。
十一、组胺性发物(诱发类过敏反应)
有金枪鱼、秋刀鱼、鲭鱼等不新鲜的海鱼、虾头、蟹黄、发酵肉制品、陈年奶酪等。
食用注意:组胺不耐受人群、慢性荨麻疹患者应严格避免不新鲜海鲜。
备注:不同体质人群可依据本清单调整日常饮食,具体搭配方案建议咨询专业中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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