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北京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近期公布,就中小学生什么样的行为对应什么样的惩戒、不同年龄段学生能不能用同样的方式等问题做出了解释,让一线教师的惩戒有了明确依据。
特别提出来的是,北京版《细则》在教育部规则的基础上,把可实施惩戒的情形进行了补充,将“打骂同学、老师”扩展到“或者通过网络等方式对老师、同学等他人进行辱骂、诽谤、人身攻击等侵犯行为”。
这样修改很有道理。藏在隐蔽处的校园欺凌,早已经是大家一致反对的现象。不过,近些年,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与社交方式的改变,校园欺凌开始往网上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而且,“网络欺凌”在现实生活里看不见、摸不着,因此更难被发现,也给了欺凌者机会。
从欺凌的危害结果说,“网络霸凌”一点也不比线下欺凌轻。联合国一项研究显示,大约三分之一的年轻人曾经遭遇网络欺凌,五分之一的年轻人由于躲避网络欺凌和暴力而选择逃学。有些同学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他人欺凌同学的视频,让被欺凌者受到二次伤害,给被欺凌者带来严重的自卑心理问题,形成孤僻性格,甚至出现自杀、自残的行为。这样的情形并不少见,也应当引起各方足够的关注。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刻制止”,“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但是,一些校园欺凌转向了网络,脱离了很多学校、老师的视线,导致相关工作就没能跟上。这一次,北京版《细则》明确提出对“网络霸凌”也要实施惩戒,就是在提醒大家,要对躲在暗处的“网络霸凌”现象给予更多关注。
治理“网络霸凌”,也不全是学校、老师的事情。在互联网时代,各大社交平台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网络霸凌”现象的出现,和一些霸凌内容在网络上的传播没有受到任何阻挠有直接关系。平台的运营必须建立在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的基础上,尤其是必须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这种安全保护的义务,当然也包括对网络霸凌等违法问题及时进行筛查审核、预警报警,不能因为一些内容有流量、有热度就不管不问。
父母家人也应当多留心孩子的心理状况、现实行为,及时察觉到微妙的变化。如果发现有“网络霸凌”的迹像,也应当立刻采取报告学校或报警等措施。不能因为事情发生在网上就不管。
发生在虚拟世界的霸凌也是霸凌,理应被纳入依法治理的范畴。从学校、平台到家庭,每一个主体都要承担起应尽的职责,让各种霸凌行为“现身”,保护好每一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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