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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馥莉家族惹上补税争议?离岸信托税收新规瞄准跨国逃税行为

来源:丹巴新文网
宗馥莉家族惹上补税争议?离岸信托税收新规瞄准跨国逃税行为

最近,香港高等法院就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家族遗产纠纷案做出裁决,决定维持对建浩创投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约18亿美元资产的冻结状态。而关于这18亿美元资产归属的问题,尚未解决,它又因是否被认定为离岸信托而引发了补税争议。

前不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手发布了《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首次明确了离岸信托设立、存续和终止各个环节的个人所得税处理规定。如果上述18亿美元资产被认定为离岸信托,宗馥莉家族可能要面临补税的问题。

宗馥莉。图片来源:@娃哈哈 7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就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家族遗产纠纷案做出最新裁决,没有批准被告方宗馥莉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浩创投有限公司)上诉的许可申请,维持原审法官于2025年8月1日作出的资产保全及披露命令。这意味着涉及约18亿美元的汇丰银行账户资产将继续被冻结,禁止提取或抵押,直到杭州中院相关诉讼审结为止。

南都记者观察到,此次离岸信托税收新规改变了我国个人跨境财富的征管逻辑。过去只要居民个人将财产放入离岸信托,转移到低税负或零税负的地区,就可以实现避税。但现在这种做法行不通了,国家开始对这部分财产或收益征税。

在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新规之外,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对居民和企业境外所得的税收管理更加规范、严密和成熟,目的是为了防范跨国逃避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例如,“内地税务居民购买香港保险的收益被纳入征税范围”以及“税务部门依法对某企业境外不当留存利润进行税收风险合规引导”等事件,都是很好的证明。

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新规直接针对逃避税行为

7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以往不曾征收的离岸信托收益等开始征税。

对此,有网友评论说:富人的天塌了,这条新规封锁了富人运用多年的避税通道。

离岸信托是什么?根据公开资料,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基于信任关系建立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三方关系,通过财产转移实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核心功能。

离岸信托是信托的一种特殊类型,主要是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税负极低或几乎为零的地方设立信托,委托人(通常是本国税收居民)将其资金、房产、股权等装入这样的信托,便从资产所有人转变为资产受益人。这样,一方面,委托人的资产如果遇到了离婚、欠债等情况,就能得到保护;另一方面,信托产生的收益不用按本国法律缴税,起到了避税的作用。

在这次税收新规出台之前,确实有一些国内居民,特别是富人,通过离岸信托的方式逃避税收。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李稻葵公开表示,这次税收新政直接针对的就是通过离岸信托逃避税的行为。

针对逃税行为全环节封堵,追溯3年

《公告》规定,在离岸信托设立阶段,对于居民个人将公司股权、股票及房产等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以装入财产的居民个人为纳税人,以装入财产的市场价值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在离岸信托存续期间,对于居民个人装入财产的离岸信托产生的收益,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根据收益性质分别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在离岸信托终止阶段,对于居民个人装入财产的离岸信托,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就全部信托财产清算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对于非居民个人的离岸信托,《公告》也有相关规定,这里不再详细说明。

《公告》还包括一些反避税措施,比如在离岸信托设立阶段,个人通过其他个人或组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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