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刘嘉魁 每经编辑|杨翼
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批准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河南农商行)通过吸收合并增加注册资本80.47亿元。注册资本因此从916.38亿元调整为996.86亿元,距离千亿元标准仅一步之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得知,这是河南农商行自2025年2月开业以来的第三次大规模整合——此次吸收合并涉及鹤壁、漯河两地共9家农信机构。到目前,河南农信系统在两年内已经整合了超过百家机构。
这次增资使河南农商行位列全国银行机构第10位。按照注册资本统计,在全国农商行中,河南农商行已经领先第二名内蒙古农商行(580.17亿元)超过400亿元。
除了“全国第10”的排名,河南农商行“近千亿注册资本”这一数据本身就值得关注。业内观点认为,这个数字既是农信改革化险的资本工具,也是省级统一法人模式下的硬性要求产物,同时提出了“大资本金≠大银行能力”的行业问题。当农信改革从“物理合并”转向“化学融合”,注册资本的提升究竟代表什么?需要放在更长的改革周期中去分析。
图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农信改革路径的体现
2025年2月,河南农商行获批开业时,注册资本为292.47亿元,随后通过多轮吸收合并,注册资本现已增至996.86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这种“大幅增加”并非河南独有。从全国农信改革的注册资本结构,可以明显看到以下两种路径。
一是,省级统一法人模式的农商行,注册资本普遍达到数百亿量级——内蒙古农商行580.17亿元、甘肃农商行449.49亿元、新疆农商行348.88亿元、吉林农商行346.28亿元、海南农商行220.21亿元、辽宁农商行207.89亿元。
二是,农商联合银行模式的注册资本则较为保守——浙江农商联合银行50亿元、江苏农商联合银行77亿元、四川农商联合银行220亿元、贵州农商联合银行104.58亿元。
“这两种模式在注册资本上存在明显差异,根本在于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同。”某资深银行业研究人士指出,统一法人模式下,省级行作为单一法人,资本不能由县级机构分散承担,必须集中足额实缴注册资本,以满足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大额风险暴露等硬性要求,同时为后续信贷投放预留资本空间,而联合银行模式更多承担行业服务功能,不需要将下属行社的风险加权资产全部装入同一个法人主体。
这也解释了河南农商行注册资本为什么能在短时间内达到近千亿元——根据河南农信改革的规划,洛阳、驻马店、许昌三地辖内至少26家机构仍需吸收合并。随着河南农商行注册资本接近千亿门槛,河南农信改革的“下半场”——剩余三家地市机构的合并进度,无疑将成为市场持续关注的焦点,河南农商行注册资本突破千亿元或许只是时间问题。
但注册资本对银行而言,不只是工商登记上的一个固定数字,而是资产负债表上的实收资本,能纳入核心一级资本,直接影响银行能支持多大规模的信贷投放、能承担多少不良资产。
放在行业坐标中看,河南农商行近千亿元的注册资本究竟代表什么?业内认为有三方面意义。
首先是风险抵御能力的实质增强。农信系统长期“小散弱”,部分县域机构不良率高、资本缺口大、历年亏损挂账未处理。前述资深银行业研究人士分析:“高注册资本的本质是一次性注入核心一级资本,用于核销不良、补充拨备、使资本充足率达标,避免风险在合并后集中显现——这是改制获批的前提,也是农信机构与历史包袱较轻的股份行的核心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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