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北京时间。韩国《中央日报》旗下电视台JTBC爆出猛料:韩国足协在2011年全年,向7场比赛的十余名裁判提供了性招待。这7场比赛里头,2014年巴西世界杯预选赛、2012年伦敦奥运会最终预选赛都有涉及,友谊赛也不少。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审计报告里披露,韩国足协在国际比赛期间,有组织地对外籍裁判组提供性招待。诉讼时效是个难题,预计国际足联层面不会直接施以重罚,不过国际奥委会的违规行为制裁规定要严格得多,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韩国队获得的足球铜牌,可能就此被剥夺。
JTBC进一步报道,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在2016年撰写的《大韩足球协会职员等腐败调查结果》报告中,明确点明了足球协会向外籍裁判提供性招待的情况。这份报告在文化体育观光部审计时已被查明,只是没向外界公开。
报告显示,招待行为集中在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间,持续一年左右。涉及的比赛有世界杯预选赛和奥运会预选赛各3场、A级国际友谊赛4场,总共7场比赛,接受招待的外国裁判超过十人。
在发生性招待的7场比赛中,国家队取得了5胜2平的不败战绩。相关比赛清单显示,2012年伦敦奥运会亚洲区预选赛、2014年巴西世界杯亚洲区第三轮预选赛、A级国际友谊赛都在其中。
向裁判提供性招待的行为,直接触及《纪律条例》中最严重的犯罪条款——“操纵比赛及行贿”、“收受贿赂”。不过,从现实角度出发,司法和行政处罚预计很难执行。国际足联规定,收买裁判相关纪律处分的追诉时效为5年,如今已过期。韩国《刑法》关于性犯罪的追诉时效(5至7年)也届满了,因此无法进行刑事控告或提起公诉。这就是即使正式调查,结果也很可能仅限于严重损害形象和承受道德压力,而非在国际足球舞台受到实质性的纪律处分。
焦点在于国际奥委会的立场。不同于因诉讼时效而免罚的国际足联,国际奥委会的衡量标准要严苛得多。国际奥委会明确规定,一旦证实奥运会洲际预选赛存在收买裁判或提供性招待等严重违规行为,将立即剥夺该选手在奥运会正赛中取得的成绩和奖牌。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国际奥委会本身不承认“诉讼时效”的存在。事件过去再久,只要查出损害奥运会公平性的违规行为,哪怕记录已有数十年,国际奥委会始终坚持立即彻底注销记录并剥夺奖牌的严厉追责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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