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晚上,关于“辽宁女子商文娟在湖北遭家暴”案件有了新消息。商文娟告诉潮新闻记者,她已经提起了上诉。接着,记者也从商文娟的第二审代理律师桑志勇那里得知,当天的上诉状、好多新证据以及相关书面申请已经正式寄往二审法院。这距离一审宣判才过了8天。
7月28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被告罗某某犯有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商文娟结婚15年里,丈夫对她施暴长达13年,十多年间她多次报警求助。警方曾经出具过家暴告诫书,还两次对她进行行政拘留,法院也下达过人身安全保护令,但这些都没能阻止暴力。2024年5月,商文娟在遭受严重伤害后,带着孩子逃离了湖北恩施,后来以虐待罪提起刑事自诉。案件经过七个月的审理,完成了第一审的定罪。判决当天,商文娟就明确表达了对刑期的不满,她说长期家暴留下的尿失禁等后遗症让她没法从事体力劳动。
当晚采访的时候,因为商文娟身体状况不太好,记者联系了她的第二审代理律师桑志勇。他介绍说,商文娟8月1日到律所表达了想上诉的意愿,他们团队完整地查看了所有卷宗,制定了上诉方案,在8月5日完成了所有材料的提交,其中包括商文娟最新的全套体检报告等新证据。
这个案子是法律援助性质的,因为商文娟多次求助,桑志勇考虑到她的遭遇,决定无偿提供法律帮助。“希望通过办理这类案件来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同时也能促进反家暴的法治宣传。”
这次上诉的主要原因是一审判的刑罚太轻。桑志勇表示,六个月是有期徒刑法定最低的刑期,跟这个案子里长达13年的持续性家暴、严重的人身损害的所有情节显然是不对等的,而且一审在事实和法律认定上也有好几个地方没弄对。在事实层面,一审只认定了2023至2024年15个月内的施暴行为,没有采信全部的家暴时间;可以核实的有效报警记录超过25次,一审只采信了6次,很多施暴的事实都没查清楚。
另外,桑志勇认为伤情认定也是这次上诉的另一个关键点。一审只针对单次殴打做了轻微伤鉴定,没有评判长期家暴和商文娟现有伤病的因果关系。桑志勇指出,商文娟现在多项损伤都远超轻微伤的标准:重度持续性尿失禁严重时能达到重伤标准,重度抑郁如果是器质性精神障碍,也可以构成重伤,至少可以构成轻伤。他说,这次上诉已经同时提交了司法鉴定申请。
而且,一审的量刑情节认定也有争议。桑志勇说,庭审全程罗某都不认罪,没有任何道歉悔过的行为,不应该被认定有悔罪情节并从轻处罚;同时,罗某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无视公安机关多次家暴告诫文书,婚内出轨等多项法定从重情节,一审都没考虑到。
商文娟本人告诉记者,她做出上诉的决定是经过慎重考虑的,“但目前躯体化症状发作越来越频繁,需要靠药物才能勉强支撑,有时候说话表达会卡顿,思维反应也变慢了。”尽管身心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商文娟还是坚持通过上诉完整地固定所有的受害事实,既为以后的离婚诉讼维权打下基础,也希望能为同类的家暴受害者提供一些参考。根据商文娟提供的上诉状显示,她的上诉请求是希望“依法对原审被告人罗某某所犯虐待罪从重改判,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桑志勇透露,这次的刑事上诉不涉及民事赔偿的诉求,后面将单独提起离婚诉讼,同时主张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向受害方倾斜。关于二审的进度,他估计法院完成立案流程后,大约两个月就可以安排开庭。
潮新闻记者 李沐子 实习生 王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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