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于8月3日公布了一项通知。通知中透露,广受关注的赛里木湖景区自驾服务费经过调整,正式改为按照车辆收费。这一新规将于8月20日零时起生效。
调整之前,赛里木湖景区执行的收费标准是每人75元。根据这份通知,景区此举是为了积极回应社会上的意见,同时依照让利于民、体现国有景区公益性的精神,对自驾收费标准及模式进行了优化。在价格管理部门批准之后,决定将按“人”收费的方式转变为按“车”收费。不同车型的收费标准基于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客人数,具体为:5座及以下的车辆收取120元/车,6至7座的车辆收取180元/车,8至19座的车辆收取300元/车,20座及以上的车辆收取600元/车。由于票务系统需要升级改造,该方案定于8月20日零时开始实施,从8月4日零时到新方案实施开始前,期间将暂时按每人30元收取自驾服务费。自治区还将督促并指导全疆范围内其他涉及自驾收费的旅游景区,加快制定出优化调整的方案,并及时向公众公布执行。
同时,在通知中,对于赛里木湖景区工作人员打人事件的处理结果也进行了公布。涉及此事的7名景区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处以10日至15日不同程度的行政拘留,每人追加1000元罚款。与此相关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也根据规定受到了严肃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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