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黑龙江省整体旅游热度显著增长,市场内诚信经营与优质服务的风气备受称赞。为了进一步整理市场秩序,确保游客和涉旅业者的权利,主要涉旅领域的十家相关协会更新了十条涉旅行业诚信自律公约,明确规定了诚信经营和安全服务的标准,以及违反约定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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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公约既体现了行业的共识,也是共同的郑重承诺:既为游客游程提供安全保障,也为依法经营的从业者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号召全省涉旅行业参与者主动对照公约内容,严格遵守自律规范,齐心协力维护“北国好风光,美在黑龙江”这一优秀品牌形象。
协议内容详列如下
供大家参考监督
黑龙江省十大涉旅行业
诚信自律公约汇编(2026年版)
黑龙江省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制
2026年6月
目录
1.黑龙江省旅行社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2.黑龙江省导游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3.黑龙江省旅游景区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4.黑龙江省旅游民宿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5.黑龙江省旅拍摄影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6.黑龙江省餐饮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7.黑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8.黑龙江省旅游包车客运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9.黑龙江省汽车租赁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10.黑龙江省研学实践教育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PART 01
黑龙江省旅行社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目的在于借助行业自我约束,建立公平、正常、健康的旅游业市场,切实保护旅游者与旅行社的权益。提升服务品质,培育文明旅游风尚,推动旅游业持续进步。本公约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及行业标准,结合本省实情制定。
第一章 诚信经营
第一条坚持爱国守法,依法经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履行企业法定职责,遵守旅游法规,依法经营,保护游客权益。
第二条强调诚信经营,完善管理。参与旅行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准确地报送信息,以诚信为基础,加强企业管理。公示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投诉热线及自律承诺。
第三条履行合同,保证服务。严格遵守合同,提供符合标准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积极回应游客合理需求,快速响应,实践龙江“宠客”服务理念。
第四条价格透明,抵制低价游。旅游产品及服务价格需公开透明,保障游客知情权。反对零团费负团费等不合理低价游行为,不强制游客购买额外票务或购物,不利用购物获取回扣等非法利益。
第五条关注员工,保障福利。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支付导游合理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提升导游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营造尊重导游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 行业自律
第六条接受监管,合作配合。接受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管理和社会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工作,提供真实材料。主动改正问题。
第七条规范运营,坚守原则。使用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文本,推行电子合同,规范合同签订。实行“一团一报”,及时准确上传团队信息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第八条平台发布,合法合规。在线上发布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不发布虚假广告。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对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