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领域反违规行动力度显著增加。6月27日,证监会官方网站披露了深圳证监局给予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瀛资产”)、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腾创投资”)的行政处罚决定,合计罚没金额接近6000万元人民币。此处罚案例具有特殊意义,作为证监会对债券型私募基金作出的首次最高额度处罚,不仅刷新了私募基金行业的处分记录,同时也位列私募领域当前最严厉的处罚案件。
此前,监管机构已数次对私募机构实施重罚。2025年12月,优策投资被处以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2026年1月,瑞丰达则面临超过4100万元的罚单。这样的处罚集中在短时间内,创下新的高峰。业内普遍分析,此次重罚私募基金行业“最严厉”的罚单与国务院办公厅近期下发的私募监管指导原则精神一致,显示政策有效落实,并启动了标志性执法行动。从行政处罚环节到取消登记,再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公安系统,监管、自律及司法多管齐下,编织出一道立体化的追责体系。
“内部倒卖”操作最终换来超6000万元罚金
证监会对私募基金界开出的这个“最重罚单”,融合了经济制裁与资格取消的双重措施,并涵盖了行业清退,这一系列严厉措施颇含深意。
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资料显示,玖瀛资产与腾创投资均成立于2015年2月,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中玖瀛资产管理规模介于10亿至20亿元人民币之间,共管理37只备案基金产品。这两家看似独立的私募公司,实际共用办公场所和员工,并由同一实际控制人鲍娇燕在背后实施控制。
在2022年至2023年间,这两家机构管理的多只私募基金实施了一项“左手倒右手”的交易策略:一只基金低价买入债券,另一只基金则以非市场公允价格卖出高价承接,通过这种方式,资金差价收益从投资者账户中秘密转移出来,两次操作累计获利2847.6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告内容,证监会核实了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两项主要违法情形:利用私募基金向玖瀛资产及关联公司输送利益,以及提交虚假信息。涉案方通过运作基金资产向实际控制人转移资金,再通过虚假信息遮掩实际经营情况,完全背离了私募基金“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原则,极易给投资者带来财产损失,严重妨碍行业正常运作的秩序,并违反了私募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已查实的违规情形,深圳证监局执行了精细化的分层处罚程序。在财务处罚层面,监管机构对两家公司共罚没5800余万元人民币,个人责任同样受到追究,实际控制人鲍娇燕被罚款90万元人民币,投资经理和交易员各被罚9万元人民币。他们明知相关交易损害投资者利益,还执行了实际控制人的交易指令,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
在资格处罚方面,对实际控制人采取五年内禁止参与证券市场活动及交易的措施。五年内不得担任高管职位,亦不可进行股票交易,这一处罚并非简单的“罚金了事”,而是彻底将该人员排除在行业之外。此外,中基协将按程序注销这两家机构的管理人登记。从行政处罚到注销登记,再到将涉嫌犯罪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监管、自律和司法机关协同施压,建立了一个全方位的追责网络。
值得注意的是,玖瀛资产曾是备受市场赞誉的“百亿私募明星”,2022年其年度收益率达到8.79%,在同类百亿规模私募中排名第二。事实上,玖瀛资产在2025年7月已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提出警告,警告内容为“违规为关联方代持债务融资工具”。
从交易商协会的“警告”到深圳证监局的创纪录罚单,玖瀛资产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完成了从触碰监管红线至被彻底清退的过程。这并非孤例,未来可能还会有更多机构面临相似的命运。
史上最重“三连击”背后的监管逻辑
此次罚没金额近6000万元人民币,刷新了自2023年9月实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来私募机构单案罚款的最高纪录,是证监会对债券型私募基金作出的首次最高额度处罚案例。
实际上,此案非同一般。就在2026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