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建立财产税征收体系 合理调控收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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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建立财产税征收体系 合理调控收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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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证券时报、第一财经等媒体综合报道

财产税和遗产税再度进入公众视野。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在论坛上发声,他指出我国面临高储蓄与低消费的失衡局面,这构成当前供给过剩、需求不足的深层原因。对此,刘世锦提出应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核心在于完善个人所得税体系,构建财产税征收框架,以此加强收入分配的调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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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言:构建财产税体系 改善收入分配

现阶段中国经济最显著的矛盾在于供给过剩而需求不足。

6月27日刘世锦以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2026年中期论坛为契机,阐释了我国长期失衡的高储蓄、低消费结构是造成供强需弱的根源。他强调,若维持现有储蓄率,单纯依靠传统方式增加投资,将激化供需矛盾,有将经济引向歧途的风险。

刘世锦进一步表示,要打破“供强需弱”的局面,关键在于深化税收改革,精确调整收入分配,遏制基尼系数的持续扩大,逐步将全国基尼系数控制在0.4以下的合理范围。

国际经验显示,所有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并进入高收入阶段的国家,其基尼系数普遍维持在0.3至0.4区间,这应作为我国收入分配优化的核心参照。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62。

针对征税可能影响高收入群体发展的顾虑,刘世锦认为此影响总体上可以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从长远角度考虑,将部分私人财产纳入合法税源,将促使政府加强产权保护,通过维护税源稳定市场预期,形成税收调控与市场发展的良性互动。

此外,刘世锦还提议优化储蓄与消费比例,盘活国有资本,推动企业增加分红,计划在三年内完成结构优化;同时转变政府宏观调控的重心,侧重消费侧与民生领域的短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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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税具备不易转嫁性 税负相对公平

财产税以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其征税对象主要涵盖不动产(如土地、房屋)与动产(如车辆、船舶)。在我国,财产税属于直接税范畴,具体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国际经验表明,典型的财产税还包括房产税、遗产税以及赠与税。

财产税展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其一,普遍征收。只要纳税人拥有财产,就需要纳税。不动产如土地、房产等位置固定、特征明显,作为征税对象具有稳定性,利于税收征管。

其二,税负不易转嫁。财产税直接对纳税人所拥有的财产征税,因此税负难以转嫁。

其三,税收负担较为公平。财产税依据纳税人财产的数量及价值征税,税收负担相对公平。征收财产税有助于防止财富过度集中,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体现社会分配的公正。

第一财经先前分析指出,遗产税具有不易转嫁、平均社会财富的特点。未来房地产税的试点范围扩大可能先于立法进程。考虑到房地产税征管机制和纳税人意识的建立需要较长时间,在相当长时期内,其收入规模预计有限。采取扩大核心城市试点的策略,或许更有利于政策经验的积累,从而推动房地产税立法的最终落实。从内容推断,房地产税很可能采用阶梯型累进税率,达到调节收入分配、控制房价、增加住房供给的多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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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遗产税与赠与税制尚在探讨中

此前,关于财产税的讨论曾引发各界广泛关注。

财政部原部长刘昆在2023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及,在基本税制稳定的前提下,需优化税制结构。目标是建立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的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占比,增强税制的累进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兼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书记高培勇在2021年底接受采访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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