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9日,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透露,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宣告审结了一项开创性案件。这是该区首例确认以购买碳汇来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案件。此举借助司法手段,为区域推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并且象征生态修复策略开始从单一的“惩罚”转向“有效补绿”。
回溯到2025年6月,金山区A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违反了其获得的许可范围,导致污染物排放超出标准,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了破坏,侵及了社会公共环境的利益。在金山区生态环境局查明了A公司的违法行为后,依法对其作出了相应处罚。为彻底补偿因生态公益造成的损失,并实现真正的生态修复,该局选择了超越传统罚款惩戒的新方法,主动与A公司进行专项损害赔偿的磋商。根据企业违法的具体情况、环境损害程度以及专家的评估,双方达成了一项关于运用购买碳汇作为替代性修复方式的赔偿协议,以此抵扣因超标排污造成的生态损耗,A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共同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金山区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全面的案件审查。审查工作重点包括确认A公司的超标排污事实、双方磋商的具体流程、协议的具体条款,并且严格检查了碳汇代偿模式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磋商程序符合规定、赔偿方式适当、修复标准精确。同时,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完成了公示公告的程序,确保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在经过彻底的审查核实后,金山区人民法院断定,金山区生态环境局与A公司达成的赔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图的体现,协议内容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法院认为碳汇代偿模式十分符合生态环境司法中“修复优先”的理念,能够有效抵消环境污染造成的生态赤字,与传统货币赔偿相比,它能够实现生态环境的实质性、可视化修复。因此,法院依法裁定确认金山区生态环境局与A公司之间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碳汇代偿被视为一种新型的生态损害替代性修复方法。在此模式中,碳汇指的是由植被、湿地等吸收固定二氧化碳的生态功能,而碳汇代偿则是指污染责任方购买合规的碳汇产品,用以抵消自己造成的生态碳排放损失,所获资金用来进行造林增绿,从而达到生态等量修复的目的。本案作为金山区首次应用碳汇代偿进行生态损害赔偿司法确认的案件,代表了司法力量对“双碳”目标的贡献,并完善了生态多元修复机制,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意义。
金山区表示,通过法院的认可,碳汇代偿这种新型责任承担方式得到了有效的法律支持,有效解决了轻微环境污染在生态修复和效果量化方面的难题,推动环境治理从“事后惩戒”转变为“事前预防、事中整改、事后修复”的全面治理模型。同时,构建了“行政执法磋商+司法效力确认+生态实质修复”的协同治理方式,不仅压实了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引导企业从“被动接受处罚”转向“主动进行补绿增碳”,也丰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履行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