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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上市新规生效!赴港IPO变天

来源:丹巴新文网
港交所上市新规生效!赴港IPO变天

7月24日,港交所就如何提升港股上市机制的竞争力发布了咨询总结,修订后的《上市规则》随即开始实施。

今年3月的时候,港交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其中包含了降低“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上市门槛、扩大“创新产业”范围、允许所有公司“秘密递表”等一系列旨在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竞争力的建议,并向市场征询意见。

港交所透露,这次咨询一共收到了来自市场各方的73份回应。联交所之前在咨询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建议都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其中不少建议更是得到了近全数市场者的赞同。联交所决定采纳全部这些建议,部分建议会稍作调整。

港交所随后还会就进一步提升上市机制竞争力,展开第二阶段的咨询。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这次改革是增强港交所上市机制灵活性和多样性的重要步骤,确保我们的上市机制能够跟上时代的步伐,积极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在保证高水准的企业管治和投资者保护的基础上,我们意图通过拓宽公司上市途径,吸引更多类型的优质企业到港股上市。”

目前,选择赴港上市依旧非常火热。港交所网站信息显示,到了6月底,港交所正在处理528宗主板上市申请,另外还有24宗申请已经得到了上市委员会的批准,即将在港股市场上挂牌交易。

“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上市门槛有了显著降低

原先,“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想要在港股上市,需要满足市值大于等于400亿港元,或者市值大于等于100亿港元,并且需要在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里实现收入大于等于10亿港元的条件。

修改后,此类申请人的市值门槛降到了大于等于200亿港元,或者大于等于60亿港元,并且需要在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里取得收入大于等于6亿港元的成绩。

以前,港交所要求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属于“创新产业”公司,才能够以“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生物科技和特专科技公司的申请人会被自动视为“创新产业”公司。

这次港交所改进了“创新产业”公司的定义,明确规定允许采取业务模式创新(不只是科技创新)的发行人以“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并且把自动被看作是“创新产业”公司的科技公司申请人范围给扩大了。

从全球视角来看,有市场消息人士告诉笔者,现在全球主要交易所对于优质上市资源的竞争变得越来越白热化。港股主动降低上市门槛,目的在于减少优质企业的流失。

对于首次上市规定及上市安排,在拥有权与控制权延续性方面,港交所以前的规定是在上市申请相关的期间里,申请人必须一直处于对管理层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同一股东控制之下,并且是以整体形式运营。根据新规定,港交所觉得,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尽管在相关期间拥有权发生了变化,但并没有对管理层的影响力造成重大改变,那么就可以被看作是符合拥有权与控制权延续性的。业内人士觉得,这会提升企业重组或股权结构调整的灵活度。

在财务汇报准则方面,港交所以前的规定是已经或者打算于美股上市的申请人,如果想要在港股进行双重主要上市或第二上市,可以申请豁免,让他们使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如果申请人之后从美股退市了,那么就应当改用《香港财务汇报准则》或者《国际财务汇报准则》来编制财务报表。修改后的规则是,使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范围被扩大到了包括美股上市母公司旗下的附属公司等。

业内人士指出,会计准则适用主体的拓宽,可以方便跨国集团上市,取消退市后强制转换准则条款,有助于企业减少合规成本。

所有申请人都可以秘密递表

根据上市规则,秘密递表制度得到了较大改进。

以前,港交所只允许“合资格的第二上市申请人、生物科技公司、特专科技公司”,或者“在个别情况下获得豁免的申请人”以保密形式递交上市申请。根据新规定,所有新申请人都能够以保密方式递交上市申请。

“秘密递表并不是说公司上市的全流程都是保密的。”天爱资本投资总监杜先杰对记者说,发行人以非公开的形式递交申请后,在通过聆讯、刊发聆讯后资料集的时候,仍然需要把招股书、风险因素、业务数据等关键信息向公众公布。

杜先杰认为,秘密递表的意义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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