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谢杰
“口头报价260元一斤的珍宝蟹,40米外的隔壁商家仅售168元,投诉后监管部门到场核查门店公示标价是398元。同款海鲜出现三种价格,差价超200元。”前些日子,浙江温州的毛先生在社交平台分享了他在普陀山海鲜消费时遇到的困惑,对一些商家的标价方式表达了质疑。
7月24日,毛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浙里办”后台的答复是:菜品价格属于市场开放价,商家有自主定价权。而记者从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了解到,核查结论是涉事门店经营并未违规。
照片里显示,涉事餐馆里的珍宝蟹标价398元一斤。
一张照片拍下了标价398元的同款螃蟹
一张照片记录了相邻两家餐馆售价相差近百元的情况
温州游客毛先生一行五人去了普陀山游玩,民宿老板推荐他们去楼下的海鲜店就餐。“想着老板推荐应该不会有什么消费陷阱,当晚就在店里接连吃了晚餐、夜宵两顿。”毛先生提供的支付记录显示,晚餐消费990元,夜宵结账1360元,两餐合计接近2400元。
在结账时,珍宝蟹的价格让毛先生产生了疑问,店员称凭民宿引荐可以享受折扣,珍宝蟹260元一斤,他们点的2.1斤螃蟹共计510元。
7月16日晚,毛先生一行人餐单上记录着珍宝蟹260元一斤。
第二天同一时间段,一行人选择了邻近的另一家海鲜店,点餐时咨询同款珍宝蟹的单价,对方给出的价格为一斤168元。
毛先生说:“两家店相隔不到40米,同区域、同种类的海鲜,单价相差近百元,这个价差让人感到不解。”7月19日,毛先生向监管部门投诉,希望核查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投诉提交后大约一小时,普陀山景区市场监管所便反馈了核查情况,门店价牌标注珍宝蟹标价398元一斤,高于毛先生实际消费的260元折扣价。
针对“一款螃蟹多个价格”的疑问,执法人员解释:鲜活海鲜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家拥有自主定价权,监管部门无法强制统一定价,监管重点集中在明码标价、计价规范、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上。
一份餐单上写着510元一份的珍宝蟹。
监管部门表示,门店全程明码标价
价差源于经营成本差异,属于市场规律
投诉后,毛先生收到了“浙里办”政务平台短信通知,投诉件已由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接收办理。7月20日平台给出答复,明确“海鲜菜品实行市场开放价,商家具备自主定价权限”,之后没有再补充回复。
记者联系了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核实事件详情,核实记者身份信息后,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了完整的核查流程。
“7月19日接到游客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刻前往涉事门店检查,店内海鲜池醒目位置摆放着完整的价目牌,珍宝蟹公示单价398元/斤。”工作人员调取门店监控佐证,毛先生消费当日价牌全程摆放到位,门店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商家存在价格违法。”
至于游客最为关注的相邻店铺巨大价差问题,该工作人员解释,不同餐饮商家进货渠道、铺面租金、人工成本、营销模式都存在差异,定价高低属于正常市场竞争行为,现行价格监管法规未对该类商品设置统一限价标准。“整体核查下来,涉事门店不存在监管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毛先生提供了“浙里办”后台的回复信息。
记者观察:
“合规”与“合意”之间需要找到一个理性的平衡点
这起海鲜消费纠纷的矛盾点集中在“市场自主定价规则”与“游客消费预期”之间的差距,反映出景区餐饮“合规”与“合意”存在脱节。
法律层面来看,鲜活海鲜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家拥有自主定价权,涉事门店现场摆放的398元/斤标价牌,形式上符合明码标价的监管要求,民宿引荐的260元口头折扣,也没有构成法律定义的价格欺诈,监管部门作出“无违规”结论有理有据。
但站在游客角度,外地游客不熟悉本地海鲜行情,容易被民宿、店家影响消费。因为事先没有横向比价的机会,等到消费结束才发现价差,心理上会产生落差,让人感觉像是被动消费吃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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