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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佣书之一 “写本书”与“佣书业”

来源:丹巴新文网
浅谈佣书之一 “写本书”与“佣书业”

唐末五代之前,雕版印刷技术尚未成熟,中国的书籍主要依靠手工抄写完成。这种书籍被称为"写本书"。宋代学者沈括在《梦溪笔谈·技艺》中提到:"版印书籍,唐人尚未盛为之。"从图书的生成和传播方式来看,我们把先秦至唐末的这段时期称作"写本时代"。在这一时期,想要复制多个书籍副本进行流通,只能通过抄写的方式完成。《旧唐书》由五代后晋官修,其中《经籍志》是一份图书目录,记录了先秦至唐代的部分典籍,目录末尾提到开元年间,四部藏书库共有125960卷,全部是用益州麻纸抄写而成;藏于集贤殿的御书,经库的轴子镶嵌白牙,史库镶嵌青牙,子库雕刻紫檀木,集库则是绿牙轴,以此来区分不同类别。这些书籍都是纸质行楷的"写本书"。

如此庞大的书籍数量,是由谁来抄写的呢?答案是书佣,即社会上那些贫穷但能识字的人,他们受雇于官府、私人、寺庙道观或书商来抄书,以此获取报酬。由于抄书规模庞大,每天都有人受雇抄书,因此形成了"佣书业"。这种依靠手写方式生产复制书籍的行业,始于汉代,在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达到鼎盛,到五代时期开始衰落。

理论上讲,自从图书产生之后,就出现了传抄者,先秦诸子百家的著作以及《离骚》《史记》等经典,都是通过手抄的方式进行传播。西汉武帝时期,实施"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汉书·艺文志》),这里的"写书"指的就是为政府抄书以换取工钱的行为;成帝时期,刘向、刘歆父子整理了上万卷政府藏书后,雇佣他人进行誊写,这些誊写的人就是佣书者。

关于佣书业,《后汉书·班超传》中有详细记载:"超与母随至洛阳。家贫,常为官佣书以供养。久劳苦,尝辍业投笔曰:‘大丈夫无它智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研间乎?’左右皆笑之。"这里的"左右"指的是与班超一起为官府抄书的同僚,这个典故就出自"投笔从戎"。这是正史中关于佣书活动的最早记录。东汉侯瑾在《皇德传》中还记载:盖晋,敦煌人,"贫为官书,得钱足供而已。"这里的"为官书"就是指为官府抄书。

到了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佣书业发展到了顶峰。根据《三国志·吴书·阚泽传》的记载:阚泽,会稽山阴人,世代务农,但酷爱读书,"居贫无资,常为人佣书"。班超、盖晋是"为官佣书",由官府出资雇佣人抄写;而阚泽"为人佣书",则是私人支付报酬雇佣人抄写。由此可见,这时佣书业已经不再局限于官府,而是扩展到了整个社会。从"写本书"的出现到"佣书业"的兴盛,是图书文化史上的一次重要进步。(陈德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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