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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鞭炮引发彭水山体崩塌”,苏某某(女,29岁)、李某某(女,24岁)被查处

来源:丹巴新文网
散布“鞭炮引发彭水山体崩塌”,苏某某(女,29岁)、李某某(女,24岁)被查处

7月17日,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乌江三桥附近遭遇山体崩塌。到当日18时30分,这场灾难已经导致8人不幸遇难,另外还有34人下落不明。央广网记者在一线观察到,崩塌后的废墟瓦石缝隙里还残留着一些未遭损坏的烟花爆竹。在岩石的挤压和摩擦作用,加上现场温度较高,废墟的深处时常发生零星的爆炸现象。为此,消防人员架设了相关设备进行抽水作业,并精准地向起火和易爆的爆竹点喷洒降温灭火剂,全力排除现场的次生安全隐患。

现场救援情况。图源:新华社

事件发生后,有网友表示“烟花仓库先爆炸了,然后引发了山体滑坡”以及“鞭炮仓库爆炸导致的”。对此,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处置山体崩塌灾害市级专家组组长黎力,在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的采访中谈到,崩塌并非由鞭炮爆炸引发,因为时间上并不吻合。

近期频繁降雨,之后天气转晴,岩体因失水收缩变形,雨水又使得软弱层被软化并润滑,从而造成了局部滑移,进而引发了崩塌。崩塌时,碎石击中了下方存放鞭炮的仓库,可能导致了殉爆,进而引爆了仓库。黎力指出,这次山体崩塌完全是自然因素造成的灾害。

7月17日拍摄的重庆彭水山体崩塌现场照片(由无人机拍摄)。图源:新华社

7月18日,重庆网警部门发布通报,称彭水县网民苏某某(女,29岁)和李某某(女,24岁)在互联网平台发布关于彭水山体崩塌灾情的消息,声称“烟花仓库爆炸了,然后山体滑坡了”以及“鞭炮仓库爆炸引起的”,这些信息引起了网民的关注和讨论。

调查显示,苏某某和李某某的相关言论是基于未经验证的传言,在信息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布了相关不实内容,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彭水县警方已经依法对苏某某和李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他们删除了不实信息。

另外,彭水县网民胡某某(女,55岁)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段标记为“这就是我们重庆彭水三桥早上地震”的救援现场视频,这引起了网民的恐慌和焦虑。

经查,胡某某是为了博取关注而故意编造了彭水发生地震的不实信息,企图混淆视听,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彭水县警方已经依法对胡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最后,7月17日,重庆市九龙坡区网民陈某某(女,44岁)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段题为“重庆西彭发生塌方”的视频,该信息引发了网民的焦虑和恐慌。

经查,陈某某的行为是将事件张冠李戴,故意编造并发布了关于“西彭发生塌方”的谣言,意图混淆视听,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九龙坡区警方已经依法对陈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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