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TRS(总收益互换)的政策走向备受市场瞩目。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近期部分头部私募机构获得了券商的紧急通知,要求暂停新增股票类跨境TRS的规模。这类业务通常由具备资质的私募机构通过特定券商操作,允许资金在境内完成海外资产配置,但高杠杆特性也易导致风险累积。自2024年起,行业已普遍遵循“不得净新增”的规则,的最新监管收紧措施是在当前额度管理机制上的进一步明确。
业内普遍将完善跨境衍生品管理框架和统一各投资渠道的标准视为监管近年来的重点,此举为维护行业稳健运行和保障投资者利益奠定了基础。展望未来,具备全球资产配置需求的资金可能会更多流向QDII、港股通、跨境理财通等路径。从长远角度审视,部分资本或逐步回流至国内硬科技等领域,为本土资产注入新的活力。
股票类跨境TRS额度收紧 6月23日以来,关于股票类跨境TRS监管措施收紧的消息在市场流传。一位头部私募的内部人士透露,公司已接到券商的口头通知,核心内容是产品层面挂钩境外个股或ETF的部分不能实现净新增。
作为场外衍生品工具,跨境TRS常被用于海外投资的私募证券基金采用。运作模式是投资者无需直接持有海外股票,而是与券商达成收益互换协议,由券商持有或对冲相关资产;投资者根据协议获取标的资产价格变动及分红收益,同时支付融资成本和额外费用。
与主要面向零售客户且本金保障性较高的结构性存款不同,跨境TRS具有杠杆效应,属于机构间场外衍生品交易,参与门槛较高,更强调风险控制与专业投资能力,其挂钩资产范围更广。相较于额度有限的QDII基金、标的选择受限的港股通、区域限制的跨境理财通,跨境TRS具备一定独特之处。
“优势在于实现跨市场资产配置,提升投资效率;通过杠杆设计,增强资金运用效益;产品设计灵活,可关联股票、ETF、指数等多类资产。风险则在于杠杆可能放大损失;还需面对汇率波动、流动性不足及监管政策变动等潜在威胁。”前述私募人士剖析道。
TRS经历了逐步规范的发展期。2022年《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实施,为TRS等场外衍生品交易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后,监管机构陆续出台配套制度,强化交易对手方监管、风险分隔及保证金管理等规定。进入2024年,跨境TRS业务开始进入额度调控阶段。“自2024年以来,行业普遍实施‘不得净新增’政策,城投债、美元债部分资产类别亦受到更严格的管理。”某私募界人士向记者描述。
业内观点认为,此次调整延续了近年来跨境资本流动和衍生品业务监管持续强化的方向。“从监管角度分析,此次窗口指导可视为过往跨境监管政策的延伸,也是对跨境衍生品业务额度要求的补充,并非选取特定机构,而是希望不同跨境投资路径保持统一的监管尺度。”前述私募人士指出,此次股票类跨境TRS业务收紧,是基于既有额度管理框架的细化措施,将股票、ETF等权益资产纳入更严格的监管体系。
跨境投资规范化是未来发展趋势,替代路径备受探讨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21年12月发布的《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认证的场外期权一级交易商或协会备案的二级交易商可开展收益互换业务。该办法要求收益互换的交易对手方,须具有真实的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需求,同时满足《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标准。参与收益互换的产品必须为合规的非结构化产品;若委托人穿透后单一投资者权益超过20%,需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