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安徽亳州的郭女士向大象新闻记者叙述了她的遭遇。她的个人银行账户自2016年起,不断出现大量陌生资金流入,累计流水达到千万元,而她对此一无所知。自2025年4月察觉异常以来,郭女士多次与涉事银行交涉,但始终没有获得明确的答复,事件的背后还牵扯出一笔非她本人签署的贷款合同,疑点重重。
郭女士提供的账户流水记录显示,异常交易最迟可追溯到2016年。其中一笔160万元的资金,被标注为“放款”,于2016年3月29日打入她的账户,但流水单上并没有显示对方的机构或名称。这笔资金在到账当天被分9次转出至三个她不认识的陌生账户,交易标注为“还款”。此外,在2016年3月28日和2019年4月11日,她的账户分别收到了胡某某名义下的100万元和150万元资金,用途不明,且没有对应的转回记录。郭女士表示,上述交易涉及的个人和机构她都不认识,与她没有任何生意往来。随后,她向银行总部递交了投诉。
郭女士提到,她在安徽经营有多家饮品店,涉事的账户是其中一家店专门用来收款的。每天的交易大约有几百笔,主要是客户购买饮品的收款,金额从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由于这些大额资金进账和出账都很快,加上饮品店交易信息繁多,她也疏忽了管理,一直没有发现异常。
在与银行工作人员交涉过程中,郭女士意外发现了一本她在2015年6月5日与该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金额为30万元,且已经结清。她说,签字处的笔迹明显不是她的,而且她也从未收到这笔款项。为了核实合同的真伪,郭女士向当地鉴定机构申请笔迹鉴定,但却被告知需要提供合同原件;当她向银行索要原件时,银行又表示档案原件不能带出,导致笔迹鉴定陷入僵局。
郭女士对银行的一系列操作感到不安。她表示,自己的前夫曾在该银行工作,涉事的账户曾由他代管,但前夫已经否认这些不明流水和贷款与他有关。目前,她的前夫已经在微信上把她拉黑。自事件发生一年多以来,银行工作人员虽然多次与她接触,但始终没有对异常流水作出合理的解释,也没有提供交易对手的身份信息及资金背景。郭女士无奈地说,银行方面曾告诉她“可以去起诉”,但由于账户明细只显示交易对手姓名,没有其他身份信息,她连起诉的对象都无法确定。
郭女士曾将相关材料举报至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亳州监管分局,随后收到回复称,经调查无法认定她举报的“贷款合同由他人冒签”、“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贷款”、“账户资金流向不明”等问题。郭女士解释说:“由于每次放贷、还款,银行都发送消息给我,默认我是认可的;一些贷款虽然有我的签字,也无法判定银行违规。我也有问题,就是疏于账户的管理,这个我认。”
尽管郭女士举报的问题无法认定,但记者看到的亳州监管分局的回复材料上指出,调查过程中发现该银行“存在贷款调查不充分、贷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于调查所发现的银行违规问题将“依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同时,材料回复“如您认为资金往来问题存在欺诈、骗取等情况,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
郭女士担心这件事会给她带来不良影响:“如果对方我不认识,没有任何交易背景,给我打了很多钱,在法律上我属于非法得利;另外这些资金这么巨大,如果牵扯到银行内部刷流水、套用贷款等问题,我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我现在需要核实清楚我的个人资金有没有收到损害,我想让银行梳理出这些无关流水,保证我的资金安全。”然而事发一年多,郭女士只是被银行告知相关人员已经被处分,但具体信息不便公开。
7月15日上午,记者联系银行的合规部,得到了“我们不负责处理这件事”的答复。在记者的追问下,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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