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女子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案”被告人家属处了解到,近期该案件进行了二审,结果维持原判,曹某某以故意杀人罪获刑11年。
这起悲剧发生在2024年5月21日凌晨。当时曹某某遭受持刀威胁和殴打后,驾车逃离,途中车辆撞上花池。扒在车前面的丈夫刘某某为阻止她,不幸身亡(红星新闻早前已有报道>>)。
曹某某的家属透露,他们计划继续申诉。
▲曹某某的生活照 红星新闻记者拿到的该案件二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刘某某对曹某某并无家暴行为。曹某某自身的行为是导致冲突开始的根本原因。案发前,刘某某对曹某某踢打并非属于严重暴力。曹某某也没有必要进行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
判决书指出,曹某某因自身行为引发了婚姻家庭矛盾,夫妻双方均没能冷静处理,最终导致了冲突。刘某某是为了寻找曹某某深夜与王某聊天的对象,对曹某某有过殴打,但并非严重暴力,曹某某对此是清楚的。
曹某某在未遭遇严重暴力威胁的情况下,突然驾车离开,明知高速行驶会让扒在车前的刘某某面临极高的伤亡风险,她仍选择加速、点刹、大幅度晃动车身,最高时速甚至达到123公里。最终,车辆撞上花池,刘某某因此死亡。曹某某的行为对刘某某的死亡持放任态度,具备故意杀人性质。
该案件一审判决书所述,被告人曹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殁年27岁)系夫妻关系。2024年5月21日凌晨1点左右,刘某某怀疑曹某某5月20日晚与王某吃饭时还有其他人参与,在家中与曹某某争吵,之后刘某某持刀要求曹某某一起去找王某对质。两人下楼后,刘某某在小区内对曹某某进行威胁、殴打。
约2时47分,刘某某驾驶冀牌轿车与曹某某一同到达石家庄市新华区新苑路与誉兴街交叉口西侧王某家附近,两人下车后继续争吵,刘某某将曹某某拖到汽车尾部,把她的衣服撕破,随后将躺在地上的曹某某拉回车上。
▲案发现场 约3时9分32秒,曹某某坐进驾驶室准备开车离开,此时刘某某蹲在车外查看曹某某的手机,见状后爬上车身。曹某某继续开车并猛打方向盘,刘某某被甩到副驾驶车门处,但她仍扒着车不放,随车前进。
约3时10分02秒,该车辆行驶至中华大街新苑路交叉口时,撞上了路口东南角的花池。附近饭店的员工听到撞击声后,立刻打电话报警。
曹某某与刘某某在事故中均受伤,刘某某被送往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抢救,最终不治身亡。曹某某则住院治疗。经石家庄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刘某某是因受到较大钝性外力作用导致肝、肾、胰腺等多处破裂而死亡。
曹某某的父亲曹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前,女儿确实遭受了刘某某的持刀威胁和拳打脚踢,衣服也被撕坏了。他认为,如果女儿不逃跑,她的生命会受到刘某某的威胁,在那种极度慌乱的状态下,他认为“女儿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