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于2026年7月8日正式推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设立旅游市场吹哨人制度,号召行业内知情者举报欺客宰客、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并配套部署“文盾大模型”运用AI技术支持执法工作。
此举意在塑造多元共治环境,主要措施涵盖:
举报渠道:推动内部从业人员和知情者借助“浙里办”平台或12345热线,如实反映安全隐患与违规情况。
奖励保护:对举报重大问题且属实者依法给予奖励,并严密保护举报人权益,严禁编造事实诬告他人。
行业自律:促使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发展第三方测评组织,并在杭州、宁波等核心城市试验“一支队伍管执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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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函〔2025〕95号)精神,经省政府批准,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深化旅游市场联合管理
完善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文化广电旅游、网信、公安、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洋经济、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体育、数据、林业、通信、民航监管等部门协作,定期分析研判旅游市场态势,协调处理各类问题。(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数据局、省林业局、省通信管理局、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首位部门为牵头单位,以下同。后续内容均由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不再另列)
二、增强执法监管专业能力
统筹调配文化广电旅游、公安、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资源,探索“一站式”受理、分派、处置、反馈流程。(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杭州、宁波、湖州、舟山等主要旅游城市需优化旅游警务管理,强化专业团队建设,迅速响应涉旅警情,提升警务实效。(责任单位:省公安厅)调整县级文化市场执法队伍,承担旅游市场日常检查与行政处罚任务;探讨在杭州市千岛湖风景区、金华市横店影视城等景区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
三、构建区域协作治理体系
依托杭嘉湖绍、甬舟、温台、金丽衢等连片区域,建立跨市联合执法机制,常规开展联合行动与交叉检查。采用毗邻地区首接负责原则,健全线索移交、案件协办制度,促成投诉案件区域协同处理。推行“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等创新做法,达成信息互通、执法联动、共同管理的综合治理局面。(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市场监管局)深化拓展长三角、浙皖闽赣等跨省旅游市场执法协作,着力构建快速反应、信息联通、区域联动的执法协作新格局。(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四、树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确立以风险等级、信用评价为核心的分级分类监管框架,整合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多方面数据,实现市场主体风险动态评估,对文旅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信用记录优良的企业,降低检查频率,落实无事不扰政策;信用不佳、风险较高的企业,加大抽查力度,实施重点监管,确保执法资源精准配置,达成监管效能最大化。系统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流程,依托“综合查一次”等模式创新,合并检查计划、整合检查项目、统一检查程序,切实避免重复检查与多头管理,减轻文旅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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