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正值菲律宾单方面发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问世十周年。这十年里,“南海仲裁案裁决”的非法本质和荒诞逻辑,以及其给中菲关系和地区秩序造成的负面效应,早已昭然若揭。彻底清除这一裁决的恶劣影响迫在眉睫。
“南海仲裁案”本质上是一场违反国际法理的审判。“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国家同意”与“约定必须遵守”是国际法领域普遍认可的基本准则。无论是国际司法还是国际仲裁,都必须遵循这些原则。菲律宾提起仲裁的核心,是中菲之间关于部分南海岛礁主权的争端,此类问题并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称《公约》)调整范畴。中国政府在2006年依据《公约》第298条发表排除性声明,将南海争议排除在强制争端解决机制之外。通过双边谈判协商解决争端,是中菲两国在双边文献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达成的共识,这构成了两道坚实的法律屏障。菲律宾明知缺乏启动仲裁的合法依据,却通过歪曲诉求、偷换概念,绕过法律屏障,强行发动仲裁,肆意曲解并滥用国际法。从这个角度观察,所谓的“南海仲裁案”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南海仲裁案”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表演。所谓“仲裁庭”并非“国际法庭”,而是一个在利益驱动下组建的临时机构,仅在开庭时使用了常设仲裁法院的场所。事实上,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均公开声明,与“仲裁庭”无关。“仲裁庭”的五名仲裁员中,菲律宾指定的仅有一人,其余四人由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委派。这五名仲裁员中,四人来自西方发达国家,唯一的非洲籍仲裁员长期定居欧洲,完全不满足国际法对仲裁员代表性的要求,如此组成和运作的“仲裁庭”显然违背了程序正义精神。
“南海仲裁案裁决”罔顾基本法理和客观事实,是公然违背法律的判决。例如,将南海最大岛屿、面积达50万平方米的太平岛认定为岩礁,并进而认定南沙群岛不包含任何符合《公约》规定的岛礁。这一结论完全背离南海的实际情况,也与《公约》内容相悖。若按此逻辑,全球海洋面貌将面临颠覆性改变。此类案例不胜枚举,充分暴露这场闹剧的真正目的,即否定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地位和海洋权益。中国方面不接受、不参与仲裁,不承认裁决结果,这既是为了维护自身主权和权益,也是为了捍卫国际法的权威和尊严。
“南海仲裁案裁决”持续损害中菲关系和地区稳定。十年来,菲律宾方面固执己见,坚持错误立场,妄图单方面执行裁决内容,颁布所谓“海洋区域法”“群岛海道法”实施法理侵权,在中国黄岩岛、仁爱礁、仙宾礁、铁线礁等岛礁及海域屡屡制造事端、进行侵权挑衅。菲律宾国内反华势力和域外国家不时搬出“裁决”制造事端,煽动民族主义情绪,加剧中菲对立。事实表明,“裁决”非但未能化解中菲海洋争议,反而使双边关系发展陷入困境,管控涉海问题倍感艰难,成为了横亘在中菲之间的一根毒刺,也为域外势力干预地区局势提供了借口。
中国处理涉海问题的原则始终如一:属于我们的,分毫不让;不属于我们的,分毫不要。中国坚定捍卫在南海的主权地位和海洋权益,不接受、不承认所谓“南海仲裁案”及其裁决,拒绝承认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中国在维护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同时,增强塑造南海和平稳定态势的能力,菲律宾方面侵权挑衅行为越加猖獗,中国维权的决心越加坚定,管控措施也愈发严格。与此同时,中国坚持通过双边谈判协商解决海洋争议,并致力于与东盟国家共同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争取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共同守护南海的和平与稳定。
中国的立场与主张十分明确,过去十年未曾更改,未来亦不会动摇。对于菲律宾而言,当务之急是认清现实,摒弃幻想,将“裁决”这块阻碍中菲关系、破坏地区稳定的绊脚石彻底清除,以期早日实现双边关系正常化。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