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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岁程序员周末加班猝死,家属起诉公司

来源:搜狐新闻
32岁程序员周末加班猝死,家属起诉公司

备受社会关注的广州一程序员加班不幸离世事件,庭审定于7月8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举行。高某的家属对公司提起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及侵权责任等多重诉讼。

2025年11月29日,高某周末在家加班时突然感觉不适,经送医抢救后终未能挽回生命。

高某妻子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丈夫自2019年加入视源股份(CVTE)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后来被提拔为部门经理。2024年调至新部门后,他的工作时间和强度显著加大,由于人手短缺,高某不得不身兼数职,经常加班至深夜。

她提及,提起诉讼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家属认为高某之死与公司不合理的工作安排脱不了干系,高某长期处于待命状态,缺乏必要的休息时间,因此索赔10万元精神损失费。家属称,2025年12月5日双方曾达成协议,公司及工会共同支付45万元给家属作为“人道主义支持”,但高某妻子另行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协议。

其次,家属指责该公司未妥善保管高某遗物,导致遗物遗失和损坏。高某妻子表示,丈夫生前使用的办公物品、生活用品等都有遗失,“说是可能丢失,可以重新购买,我对此感到非常不满。这些都是他使用过的物品,少一件就少一件,这是对逝者的不尊重。”

针对遗物遗失等问题,记者尝试联系高某的前上级领导,对方回应需通过公司联系。此后,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致电该公司,但电话均无人应答。

广州市黄埔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明确,根据高某的工作时间、岗位性质等因素,结合多方证据,认定他的死亡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视同为工伤”。按照国家标准计算,工亡待遇为116万余元。

关于“视同为工伤”,高某家属代理律师吴代月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这表示虽然损害难以证明是工作直接造成的,但出于公平、公益、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考虑,将此情况参照工伤处理。而“认定工伤”则需要明确个体伤害与工作之间存在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吴代月强调,现在居家办公、远程办公、隐形加班等情况十分普遍,司法实践中对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认定,并不仅限于办公场所及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工作时间,而是依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状态来判断,这也是本案高某能被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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