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年底,程劲松身兼“董事长、执行董事”两职,到2025年年底,他的职务调整为“董事长”。这一变化显示,在2025年期间,程劲松的董事身份由执行董事转变为非执行董事。
董事性质虽发生变化,但程劲松依旧担任董事长,并且一直担任党委书记。
关于董事长职务性质的调整,东莞银行并未发布相关公告。
从资料可知,程劲松1968年5月出生,其职业生涯始于建行,曾担任建行韶关市分行行长。2014年底,他加入东莞银行担任行长,2023年底升任董事长。
董事长变为非执行董事,在公司治理层面意味着什么呢?
东莞银行的公司章程中明确,本行董事分为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执行董事指的是除董事外,在本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而非执行董事仅负责履行董事职责,不承担经营管理的 高管职责。
根据业内人士的看法,董事长由执行董事调整为非执行董事,有助于董事会与高管层之间的分工与合作。董事会负责决策与监督,经营层负责执行,从而避免“一身兼决策+执行”的权责重叠,强化内控制衡。
变更之后,董事长以非执行董事的身份,主持董事会,审定战略、风控政策、考核高管,专职监督高级管理层,不再参与一线业务执行。
财经众议院留意到,监管机构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规定,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董事长必须担任执行董事。
实际情况是,在上市银行中,既有董事长担任执行董事的情况,也有董事长担任非执行董事的情况。相较之下,董事长担任执行董事的情况更为普遍。而董事长担任非执行董事的情况,在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银行中存在。这类银行往往有共同点,即银行上面有集团公司。
像东莞银行这样没有集团公司背景的银行,也采用了董事长担任非执行董事的模式,显得较为特别。
董事长不再担任执行董事后,东莞银行的高管团队中有较多成员加入董事会成为执行董事成员,包括行长和2名副行长。
东莞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谢勇维是执行董事。他出生于1972年9月,属于内部培养的干部,曾历任稽核部经理助理,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工会办公室总经理,行长办公室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行长。2023年,他接过了程劲松手中的行长职位。
东莞银行两位新加入执行董事的副行长分别是吴健文和李启聪。两人都是70后,并且都有着丰富的多家金融机构工作经验。
东莞银行此次公司治理架构的微调,是为冲刺IPO而采取的临时措施,还是基于长远考虑的公司治理优化,目前尚不明确。效果如何,还需在实践中的检验。
来源:财经众议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