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河北一高校开展学术论文贡献分配备案,避免因署名排序起争议来源:搜狐新闻 2026年07月05日 05:16 微信 微博 复制链接石家庄学院科研处近期作出一项安排,针对学术论文贡献分配开展备案工作。此举意在防止因作者署名排序、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关系等问题引出争议。校方面向外界说明,该备案工作旨在落实学校既有职称评审和科研管理相关政策,将学术论文成果的业绩认定工作规范化,同时明确多作者论文的分值分配规则。论文全体作者须就论文量化分值分配方案达成书面共识,并呈报学校科研处备案。一旦完成备案,论文在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科研奖励等事项中的计分归属与分配将得以确认,由此有效规避因署名排序、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关系等问题引发的争议,保证科研业绩认定有章可循、公平合理。石家庄学院科研处指出,从2026年2月2日起,凡是以“石家庄学院”为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若各方约定不采用默认规则(即第一作者获得满分)进行赋分,则应当履行贡献分配备案手续。该通知中阐述了两点:其一,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论文作者是可以就分值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并呈报科研处备案,以此作为科研业绩认定的依据。其二,无约定则依照规则行事。未备案的论文,将按照学校现行规定处理: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系本校教师,原则上对第一作者赋分;若有多个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则按分值除以名次计分,名次依据论文排序。其三,备案方案优先于默认规则。已经完成备案的论文,备案表中明确的分配方案将优先于学校默认赋分规则执行。石家庄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这所院校于1958年作为河北省石家庄专区师范学院建立,2004年5月获得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石家庄学院,现设有19个教学机构,提供57个本科招生专业。澎湃新闻获取的资料表明,关于论文署名事宜,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在2018年发布的《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中强调,应遵循学术惯例和期刊要求,坚持对参与科研实践过程并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学者进行署名,反对进行荣誉性、馈赠性和利益交换性署名。依照学术发表惯例或期刊要求,体现作者对论文贡献程度,由论文作者共同商定署名顺序。反对在同行评议后、论文发表前,任意更改署名顺序。